关于阳光保险大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
项目公示2022-06-27浏览:3005
关于阳光保险大厦
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
根据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》(GB/T 22490-2008)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(试行)的通知(办水保〔2018〕133号)、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深水保〔2019〕617号)等要求,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开云手机app(中国)官方网站编制阳光保险大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。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,详见附件:
建设单位: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:赖长辉 15818599583;
公示期限:2022年6月27日至7月22日(为20个工作日)
附件1:阳光保险大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;
附件2:阳光保险大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。
附件下载:(阳光保险大厦水保验收鉴定书和报告)